人民广场位于克拉玛依市区的中心,占地面积7.36公顷。1957年以青年为主,用义务劳动建成曾称青年广场。当时场内设有灯光球场、露天跳舞场。1977年,广场进行了整修扩建,占地面积17680平方米,可容纳一万余人,是全市重大集会中心,故又称中心广场。
1983年10月正式命名为人民广场。1997年,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为庆祝建市40周年,将人民广场的改扩建工程(将原人民广场、友谊馆、人民公园和灯光球场统一规划、改造)列入为油城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十项重点工程之一,于当年7月16日正式开工建设,1998年6月30日竣工投入使用。
在人民广场总面积中,绿化面积为2.78公顷,构筑物建筑面积为7490.1平方米。整个广场包括下沉式广场、灯光球场、老年活动场地、音乐喷泉、喷泉地、广场道路、广场亭、休息亭、休息廊、茶室、花坛及草坪、广告灯弧墙、健身石廊及装饰后的友谊馆等16个部分,充分体现了成。广场按现代园林广场风格设计,充分体现了现代广场的建筑风格,在空间布局上注重了静态和动态、自然与人工的结合;静观可尽情品味和欣赏,动态达到步移景换的效果。广场集休闲、文化、体育、娱乐、观赏于一体,为油城广大市民提供了一个高品位的游憩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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