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藏学前班——礼俗与禁忌(二)
不同地方生活的人,生活习惯习俗各不相同。我们在去西藏之前有必要学习一些当地的礼俗于禁忌,以便更好的和当地人交往。
衣着禁忌
活佛、僧侣之外的人忌穿黄色衣物。
忌戴别人使用过的旧帽,也不能戴帽子睡觉或叠戴两顶以上帽子,更不能反戴帽子、反穿衣服。
不能跨过或踩在别人的衣服上,也不能把自己的衣物放在别人的衣服上,更不能从人身上跨过去。
男子忌用妇女穿过的衣帽,若丈夫健在的妇女不得随意摘下耳(坠)环,不能跳越男子衣饰,母亲也不得跳越成年儿子的衣饰。
不能披麻袋之类物品,忌用麻绳、毛绳当作腰带系身,除服孝者之外,腰带两端是不能在身前打结的。
妇女晾衣服,尤其裤子、内裤不能晾在有人经过的地方。
社交言行禁忌
即使是再好的朋友,见面时也不能随意地搭肩、摸顶。
在夸奖、亲昵藏家小孩时,切忌用手抚摸小孩脸蛋。
家中忌讲不吉利的话和忌用污言秽语咒人。
忌讳在别人面前咳嗽。
登大雅之堂喝酒时,先用无名指在杯中蘸酒向空中弹三次,以示敬佛、敬法、敬僧。
起居禁忌
遇到乞讨的人应施舍。藏族有“遇乞丐要施舍,遇强盗分文不给”的古训。
亲人出门后忌马上扫地。丈夫刚离家外出时,忌讳妻子梳妆打扮。
进入室内,入座要男左女右。
忌讳外人通过小孩打听家中父母的事情。
家中或经堂的油灯上忌接火吸烟。
出远门做生意,上山打猎,外出办事时,忌讳路上遇到空背篓、空水桶、空口袋的人。
忌脚踩灶台,忌在灶内烧狗、猪粪死烤肉、烧头发等带熏味的东西。
婚姻禁忌
忌近亲结婚,禁止父系血统和母系之间的恋爱和婚配。
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之间婚配与乱伦,是十分可耻的行为,被视为畜生不如。
迎亲和出远门时,忌讳看到倒垃圾、抬病人、空背篓、空水桶等,被视为不吉之兆。反之则是吉利之事,向过路者献哈达表示谢意。
寡妇不佩戴发饰上端的三环、中间的海螺,不戴镶松耳石、珊瑚的金银耳坠(已改嫁者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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