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庆楼
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平襄楼(姜庆楼),在四川省芦山县城芦阳镇南街“汉姜候祠内。南距雅安33公里,东北(经雅安)距成都184公里。
姜庆楼座北向南,为三重檐歇山顶抬梁式木结构斗拱建筑,南北檐面同式,一楼一底,上下层间附腰檐一周,远望俨如三层建筑,通高约14米。底层面阔五间14米,纵深显五间10米,占地202平方米。上下檐四周施斗拱38朵,五铺作,正背面明间皆施补间铺作二朵。内柱为通柱,直达上层。上层为四架橡屋用二柱,面阔三间,其外腰檐内有平座和扶栏一周,可凭栏远眺。姜庆楼虽经历代维修,但内部结构仍保持着始建时的部分时代和地方特色。1939年10月,著名古建专家刘敦桢来此考察时,即认为其一些结构“甚特别;建国后,重庆建工学院古建专家辜其一两次带学生来此考察实习,认为其内部结构“尚存宋风,许多构件可能是宋元的原件。因此,平襄楼是研究古建筑、三国姜维民俗和芦山庆坛、花灯等傩戏和民间小戏形成史的重要实物。1961年7月1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予以重视和保护。 姜庆楼始建于北宋,为纪念三国蜀大将军平襄侯姜维而建造。
《蜀中名胜记。雅州。芦山》条云;“按:绍兴二十三年,徐闳中记:土人祀姜伯约,有庙,额曰lsquo;平襄rsquo;。徐闳中,据清《芦山县志》等参证,应为李闳中,南宋绍兴间卢山县令,所记当即此楼。芦山在三国蜀为汉嘉郡首府阳嘉县治,为蜀之边郡。传为姜维屯兵守边御羌、封荫食邑和肝胆归葬之地,有姜城,姜维墓等诸多遗迹。县民历代崇祀姜维,据明代《请建屠侯祠碑记》等的记载,自西魏起,春秋以少牢祀之。农历八月中秋,传为姜维殉难之日,全城高搭彩楼四十八座,“壮其品之高,节之坚,于诸彩楼,歌舞竞胜,娱神娱人,成为当地千古民俗一景:“八月彩楼,所谓“四十八台竞胜罢,满城歌舞乐中秋!(清胡联云《八月彩楼》诗)此项纪念姜维的地方民俗活动,在北宋时即已十分隆重热闹,达到“彩包凌霄汉,鼓声震寰区,以致“扶观塞道途(宋杨巽《彩楼诗》)的盛况。平襄楼便是地方官员主持这项祭祀姜维的场所和观赏演出活动的中心。至明代,以平襄楼为中心,逐渐增建临街的牌坊,仪门和平襄楼后的有姜维木雕坐像的大殿,平襄楼成为祭祀姜维的享殿,整体形成“汉姜侯祠的格局。延至清代,姜庆楼楼内成为祭祀姜维的娱神演出傩戏庆坛的总坛所在,楼名亦逐渐演变为姜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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