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在线讯 (记者刘青霞)大年初五,正是亲朋好友欢聚一堂的时候,而市民张某却要独自在拘留所数着指头熬过难言的7天。“都是不懂法惹的祸!”张某悔不当初。
1月30日凌晨1时许,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值班人员接到市民张某的电话投诉:南湖南路派出所警察酒后上岗。督察人员立即赶赴该派出所。
见到督察来了,张某指着一名值班民警说:“就是他酒后上岗。”经督察人员调查,张某所指认的警察是当天的值班民警柳斌。督察人员当场对柳斌做了酒精测试,结果是没有查出酒精成分。
督察人员调查得知,1月30日凌晨,柳斌和另一名警察张文正在辖区内巡逻,当他们巡逻至南湖南路时,接到110指令,称附近一家酒店5楼的ktv有两名女性当事人斗殴,两人随即赶赴事发地点,将两名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
据了解,闻讯赶来的张某是其中一名女性当事人的男友。张某在派出所内大喊大叫,同时指着柳斌说他喝了酒。南湖南路派出所带班领导拨通了督察部的电话,请督察来为民警维权。面对事实证据,张某承认了自己其实是诬告陷害民警,目的是想让他们减轻对自己女朋友的处罚。
“平时在执法中,遇到不理解的群众,我们被打、被咬、被辱骂的情况时有发生,这我们都能忍受,最受不了的就是这种心理伤害。”一位民警说。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警方对张某作出了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而据记者了解,2008年,乌鲁木齐市共发生侵害民警权益案件20件,其中暴力抗法袭警13件,打击报复1件,恶意投诉诬告1件,侮辱诽谤1件,其他4件。涉及被侵害民警20人,市公安局对侵害民警权益的25人予以追究刑事责任8人,行政处罚8人,其他处理9人。警务督察部为民警发《维权正名通知书》3份。
来源:乌鲁木齐在线原创 作者:刘青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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