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雕塑公园
雕塑公园1986年12月经市编委批准正式成立,规格为正科级,全供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0名,实有在职职工22人。设支部委员会,委员3人,党员人数9人。行政班子3人,专业技术人员5人,其中副高职称3人,中级职称2人。高级工10人,中级工2人,初级工1人。内设综合办公室和园林绿化班、卫生保洁班等2个生产班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园林绿化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宣传城市绿化、美化的重要意义,提高人们对绿化重要性的认识;负责组织、实施公园总体规划,搞好公园的绿化、美化工作,为游人提供优美、整洁、舒适的游园环境;负责公园内的经营项目的引进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公园设施、绿地维护与管理;搞好公园管辖绿地、城市街头游园绿地、及城市道路绿地管理;组织管理公园娱乐项目,进行科普宣传教育,为市民提供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美化城市环境;负责各类经费的监督使用与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单位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法制、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单位一般干部和职工的考核、定级、晋升和职称的申报评定工作;负责公园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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