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证件
如果游客不幸在境外遗失证件,应立即向该国当地警察局报案,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护照,身份证,户口本,签证首页等;为防止意外,上述复印件应在出国前准备多份,并与原件分开保管),警察局在确认后会出具相关证明。
游客可凭出具的证明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申请办理临时证件。
临时证件办理完毕后,如需改签回程机票,游客应尽快联系责任旅行社,或拨打客服电话(800-820-6666)通知预订员处理;如果不能改签,游客则需自行购买或预订回程机票,期间发生的费用由游客本人承担。
如果游客在办理过程中遇到困难,可拨打责任旅行社电话请其协助处理,或当地紧急联系电话获得咨询指导;如果该产品有领队,也请向领队求助。
遗失行李
如果行李遗失,游客可于抵达地机场挂失登记处按要求填写行李挂失登记,登记时请带好机票、身份证、护照等相关票据和证件。
回国后游客可凭行李牌和挂失登记证明自行到出发地航空公司索取行李;若行李无法找回,则按照各航空公司的赔偿标准进行理赔。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需游客自行承担。
如果游客在办理过程中遇到困难,可拨打责任旅行社电话(800-820-6666)请其协助处理;如果该产品有领队,也请向领队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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