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证须知
签证颁发机关为外交部、移民局和莫驻外大使馆及领事馆。
签证申请审批时的考虑因素:申请人的停留目的及可行性;申请人在莫期间的生活费;返回原地的资金。
签证共有9类: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居留签证、旅游签证、过境签证、访问签证、商务签证、学生签证。
居留签证发给拟在莫停留90天以上的外国公民。须提供担保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签证一次有效,停留期30天,可延长至60天,以便外国公民办理居留证。
持旅游签证入境者在莫停留期不得超过90天。
过境签证发给须进入莫才能到达目的地国家的外国公民,凭目的地国家签证颁发过境签证,有效期不超过7天。
访问签证发给拟来莫探亲访友者,须提供邀请人的担保书,有效期最少15天,可延长至90天。
商务签证发给拟来莫进行商务活动的外国公民,须提供莫企业出具的邀请信。有效期30天,可延长至90天。
学生签证发给获得莫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在莫学校学习的外国公民,有效期12个月,可延期。
二、外国人申请获得签证和入境的主要条件:
有效护照或相应证件;
符合法律规定的成年人,未成年人须持有父、母或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未被禁止进入莫桑比克;
在莫未被驱逐出境或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
在莫未从事可能被驱逐出境的活动;
申请签证和入境时,须证明拥有生活资金,或其有在莫的单位或个人出具的担保书。
三、入境须知
在莫外国公民与莫公民享有同等的权利及保障,并应履行同等义务,包括:遵守共和国宪法及其它法律规章和规定、申报住所、应主管机关要求提供个人身份情况。
外国公民需经官方确定的边境口岸,凭有效护服及莫主管机关颁发的签证入境,并履行主管机关的移民手续及其它法律规定的手续。
已获得居留许可的外国公民及与莫有互免签证协议国家的公民可免签入境。
持居留签证入境的外国公民可申请办理莫居留许可证。居留许可证有效期1年,可续签。离莫超过90天而未通知主管机关者,其居留证将被取消。在莫居留10年以上的外国公民,可申请获得永久居民身份。
非法移民和伪造证件者将依法受到处罚。
外国公民身份或个人状况的任何变更应在30天内通知移民局,否则每天罚款10万梅蒂卡尔。
外国公民在莫住所变更应提前8天通知移民局,否则每月罚款100万梅蒂卡尔。
外国公民在莫逾期逗留每天罚款100万梅蒂卡尔,如出境时被发现逾期退留者,将增加罚款50$cts%$。
无有效居留许可征者每天罚款100万梅蒂卡尔,居留许可证逾期者每天罚款10万梅蒂卡尔。
四、海关规定
根据莫桑比克有关法律规定,入出境人员的行李物品需接受海关检查,可免税带入或带出数量合理、非商业用途、使用过的个人物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出疆旅游电话:0991-2671000 0991-2310325 18999981856 | 新疆散客旅游电话:0991-2310325 18099695348 189998327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