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的饮食习惯
民性民风。《琼州府志》对陵水人民的评价(记载)是“民性朴直”。陵水人民不论是黎族、汉族、苗族或其他民族,向来襟怀坦白,真诚团结,不存嫉妒之心,且非常热情好客。在相互往来中,总是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给客人以最好和热情的接待。据传过去汉族人到黎族山区去作客,主人在买菜难的情况下,连抱窝的母鸡也舍得杀来招待客人。黎族年老的女主人,对汉族客人总是习惯地称呼为“子”(儿子、女儿),自称为“亚妈”。无不使人感到亲切。本县黎族人民历来有互相帮助的优良传统,一家有事,百家帮忙,捐来献酒相助。谁家如缺了粮食向亲戚朋友求助,只要对方家里有,那怕是有的不多也绝不会让求助者失望回去。
居住条件。解放前,汉族居民,居砖木结构的低檐矮屋。水上居民(俗称“疍家”),以“舟楫为家”或在海滨用竹、木茅草棚居住。黎族人民,结茅为舍。其茅舍搭盖的形状,如同汉族的金字形瓦房。苗族同胞,居形似汉族住宅或船形的茅屋。
饮食状况。本县汉、黎、苗族人民,历来以大米和蕃薯为主粮。大部份地区米、薯混煮饭粥。部份地区米、薯分煮,先吃薯,后吃稀饭。黎族人民习惯在煮熟的饭粥里冲冷水,把饭调稀并喜吃略带酸味的蕃薯饭,认为清凉可口。但外地人和胃病患者不适应,吃后往往会引起腹泻或吐胃酸。本县农村各族居民,素来比较节俭,平时对菜看不大讲究,逢年过节却有一番准备和安排。陵水人有饮酒的习惯,尤其黎族人民,以“饮酒活血、打力”为由,一般喜饮地产的低度酒。地产的酒,分甜酒与烧酒。甜酒以由山兰糯米煮成干饭为料,配适量酒饼捣拌均匀,盛入陶罐中,密封罐口,一周至半个月之后便可饮用。或埋藏于地下,越久越好,这是节日或招待贵客时饮用的,地地道道的“山兰美酒”。烧酒以大米或蕃薯或木薯或甘蔗等为原料,用适量酒饼发酵几天后,酿制而成。军田乡的农民,有手工制作(烧制)酿酒陶具的传统,也是该地区的一项副业收入。本县农村中,很多家庭都有酿酒的陶具,逢年过节或操办喜事,大都自酿自饮和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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